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156号)的要求,由武汉新港管委会编制。本报告统计数据起止时间为2017年 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文包括政务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一、政务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武汉新港管委会主要通过武汉新港管委会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新闻媒体等途径,及时公开我委机构职责、规范性文件、领导信息、人事信息、规划计划、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等政务信息。凡列为信息公开目录中的政务信息,均进行了公开。对涉及保密要求的信息按规定没有进行公开。2017年门户网站发布1218条动态信息,政务微博共发布932条动态信息;在中央和省、市新闻媒体刊(播)稿件80余篇(条),被各大网站转载150余次以上。今年以来,无公民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事项,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例。
二、主要做法
管委会机关各处室、直属二级单位认真学习、积极贯彻《条例》、《暂行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为民服务、便民生活、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的工作要求,不断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加大推行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成立了由管委会李瑛副主任任组长,机关各处室、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强化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学习讨论,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管委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全面公开,及时更新。按照《条例》、《暂行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的规定,对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清理,做到能公开的全面公开,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信息服务。及时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含。在网站政务公开栏目里面对我委新成立的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武汉电子口岸有限公司的概况和职能及时公开,对我委的人事任免信息,及时在网站进行更新,对已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也在网站予以公布。
(三)创新思路,拓展渠道。我委目前主要通过门户网站、腾讯和新浪官方微博、电子邮箱和电视新闻等媒体宣传公开政务信息。对于传统的公开渠道,进行创新。一是对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增加互动交流栏目,加入了部门咨询、民意征集、征集调查等功能,通过这些功能,保障了信息双向顺畅流通。二是在门户网站上整合新浪官方微博,我委在新浪微博上公开的政务信息同步更新在网站上,更方便群众了解我委的相关信息。三是对传统的电子邮箱渠道升级为新港信箱,更方便人民群众与我委进行互动。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为来信选登在门户网站上。
在巩固现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我委也积极探索政务信息公开的新渠道,规范操作,注重实效,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问题:2017年,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待尚存一定差距,运用信息手段开展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2、改进措施: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工作流程进行细化,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调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信息公开中强化服务意识。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使信息公开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四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助力于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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